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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媒体聚焦
8月22日,新华社、人民网等中央媒体转载了《中国青年报》的评论:有偿援助让任性的游客停止了“说话和行走”,充分肯定了我市对户外探险管理机制的积极探索。




全文如下:全文如下:
据当地媒体报道,六名自驾游客在湖北宜昌的一条峡谷溪流中“疯狂游泳”时被困。为了加强预警教育,救援人员在营救6人后,按照有关规定收回了营救费用。
这种“付费救援”并没有引起太多争议,也几乎没有听到救援是否应该付费的问题。网民们的普遍态度是,如果费用收回得好,游客应该为他们的任性付出代价。
随着越来越多游客无视禁令、冒险行为的暴露,“有偿救助”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为更广泛的实施奠定了舆论基础。
当然,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拯救生命总是第一件事。补偿只是追求责任和事后惩罚的一种手段。该系统的引入,一方面可以分担相关部门因救援而产生的部分费用,使救援机制能够良好运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让那些任性的游客意识到他们的错误行为不会无限期地见底,只要他们不能继续刺激,他们就会来。
宜昌收回救援费用“很受欢迎”,因为游客首先忽略了禁令,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法律依据”的恢复。《夷陵区户外勘探活动抢救费用回收暂行办法》的实施,使得抢救费用的回收变得合理和正当。除宜昌外,其他地方也颁布了类似的规定。抢救费用的回收也是一个“普法”过程。
“付费救援”的目标不是“付费”,而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在“宣传”追回案件的同时,也有必要加强“有偿救助”制度及相关措施的宣传。让那些有任性想法的游客在面临危险时停止“说着走着”,三思而后行。
大多数情况下,救援费用的回收远远低于救援所产生的实际费用。除了消耗人力和物力,救援行动还会使救援人员处于危险之中。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游客都不应该让紧急救援资源认可他们的非法行为。以文明的方式旅行不仅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也是为了对自己的生活负责。(夏雄飞)
旅行者户外冒险引起的事故在全国各地都很常见。宜昌这次的积极探索可以为相关部门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借鉴。
[新闻评论/S2/]
8月10日下午,来自点军区两个家庭的六个人(包括一名未成年人)开着两辆车,无视禁止沿途游泳和进入南津关大峡谷的汛期标志,在南津关大峡谷出口的溪流中游泳。六个人被困在河里,由于上游突然洪水导致水位上升,他们无法返回路面。他们立即报警。

共有3台消防车、1艘橡皮艇和4辆警车被派去救援,共有54名消防队员、警察和相关人员。

总是发出安全警报
目前的
宜昌正处于主汛期,雨量较多。
这是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时期。
这也是夏季旅游的旺季。
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数量持续上升。
最近
市文化旅游局发布紧急通知


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和各种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为有效加强我市户外勘查安全管理,根据宜昌市文化旅游局、宜昌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宜昌市户外勘查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在主汛期,宜昌市禁止开展登山、寻河、降河、穿越、露营、洞穴探险等具有潜在危害的户外探险活动。按照“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班组成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盲目户外探险,导致利用公共资源开展抢救费用回收。
二.县、市、区、文化旅游局应加强对户外探险场馆、的管理,督促相关乡镇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发布自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公众不要参与无队长资格人员组织的活动、无户外探险技能人员组织的活动、一些有一定困难的QQ群和微信群组织的活动,不要盲目尝试无保障的户外探险活动。
三.如果室外勘探活动有危险,组织者和参与者应立即启动自救计划,并采取有效的救援和处置措施。如需外部救援,应及时向专业救援小组和地方政府请求救援,由专业救援小组和地方政府协调组织救援力量实施联合救援。
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第一的理念,引入户外探险常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识盲目户外探险的危害,培养理性户外探险活动的习惯,为全社会关注安全户外探险营造舆论氛围。
V.进一步加强部门监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综合管理,加强的联合监督。对不具备户外勘查安全条件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和场所,必须依法坚决责令关闭或者整改。加强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未能实施安全预防措施、未能及时响应且无法处理的人员,应严格追究其责任并进行调查。

[有偿援助/S2/]
让任性的游客不再“说了就走”[/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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