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出游计划
厦门是一个美丽的城市
具有浓厚文化氛围的旅游城市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1997年11月,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旅游法规《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2003年、2004年和2010年三次修订。
然而,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
旅游市场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也立即出现。
新形势下,法规已不适应旅游业发展的要求。
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颁布
所有省级法律法规也相继修订。
为了贯彻旅游法,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我市将废止和建立新的旅游法规,制定《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草案)》,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果你对议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
欢迎写信告诉我们
\u\u\u\u\u\u\u\u\u\u\u\u\u
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厦门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
地址:湖滨北路61号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2891247
传真:2893009
电子邮件:xmsrdcjw@163.com
法案概述
系统设计是针对本市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的,如住宿的规范化管理、“不合理的低成本旅游”、导游的规范化做法、旅游公共服务等。
第32条(寄宿家庭经营条件)
(一)单幢居民楼客房不超过14间,最高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超过上述规模要求的,按照酒店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合法建筑构件的使用具有审批程序,并进行房屋安全评估和鉴定,确保符合相关房屋安全标准;
(三)符合住宅防火和治安安全标准;
(四)符合环境保护和排污要求;
五、兼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三十五条(旅游购物条例)旅行社在组织和接待旅游者时,不得指定特定的购物场所;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或游客要求达成共识,且不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安排,并在签订的书面合同中作出特别提示,可安排游客到当地合法的向公众开放的旅游购物场所进行自愿购物。
……
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有效促进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避免监督管理空白色。
第三十七条(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旅行社、导游等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以及侵犯旅游者在旅游专业人员中合法权益的行为,受理和传递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旅游市场虚假广告、虚假或误导性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和违反食品安全管理等违法行为。
(二)公安机关负责查处旅游市场中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倒卖火车票、利用假导游从事导游活动、在公共场所招徕游客、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
三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旅游客运市场进行监管,查处出租汽车、旅游包机及其驾驶员违反道路客运规定等相关违法经营活动;
(四)海事部门负责海上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管,维护海上航行秩序和海上交通安全,查处海上旅游船舶违反海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五)港口部门负责制定从事海上商业休闲活动的船舶、游艇、码头、泊位的运营规范和日常管理要求,对旅游客运码头的建设和运营进行行业管理,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使用码头客运设施的行为,监督管理水上旅游客运和游艇海上休闲活动的运营,查处水上旅游客运的违法行为;
六个体育部门负责开展高风险体育赛事行政许可,组织对涉海高风险体育赛事管理中违法行为的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