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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记者7日了解到,在事件发生的海域,日常摩托艇活动的区域和游泳者活动的区域没有区别,双方只能在肉眼观察后才能相互避开。洗浴中心经理说,今后将加强对摩托艇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长兴岛海事处人员7日告诉《北青日报》,事故发生后,他们前往事故发生地的海水浴场进行调查,今后将加强管理。
该男子在潜水时与摩托艇相撞身亡
8月6日,网民发布视频称,一名男子在辽宁省大连市海滩游泳时在海里与一艘摩托艇相撞。
《北青日报》记者7日上午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通水沟边防派出所获悉,该事件发生在8月7日下午1时30分左右。事件发生在长兴岛经济区的奚仲岛海滩。受害者是来自辽宁盘锦的游客。事故发生后,他于120到达海滩,但该男子因救援不力而死亡。警方还控制了摩托艇司机和操作人员,现已送交长兴岛公安局刑侦大队处理。
7日下午,奚仲岛洗浴场所所在的三屯村的一名村民告诉《北青报》,村上正由一名20出头的年轻人驾驶摩托艇,被击中的男子当时可能已经在水下,碰撞发生在潜水人上浮的时候。
摩托艇和游泳者共用事故发生海域的同一区域
7日上午,《北京日报》记者从在奚仲岛经营海滨旅游的胡先生那里得知,在海滨浴场附近有十几个商人经营摩托车快艇。“他们通常沿着海岸线行驶。100元花在一个圆圈上大约10分钟。”胡说,“摩托艇和游客游泳区没有明显区别。如果摩托艇司机看到更多的游泳者,他会把车开到更远的海里。”
事发时在场的刘女士说,那天许多摩托艇或快艇在这个海滩上行驶,速度似乎相对较快,司机只能依靠自己的观察来避开游泳者。
长兴岛海事处:有待加强的管理
8月7日下午,《北青日报》记者联系了负责奚仲岛海滨浴场日常管理的三屯村村委会书记京。荆说,奚仲岛的海滨浴场实际上是一个自发的海滨浴场,村委会只能负责一些简单的管理工作。“这里大约有30艘摩托艇或快艇。我们村委会对这些船只没有执法权,也不能罚款或扣押它们。它只能提醒操作它们的村民注意安全。”荆书记说,“事故发生后,海事部门进行了调查,我们也进行了合作。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驾驶摩托艇或快艇的村民的安全教育。如果可能,我们将把洗浴场所分成几个区域。”
长兴岛海事处人员7日告诉《北青日报》,事故发生后,他们前往事故发生地的海水浴场进行调查,今后将加强管理。大连市民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安全起见,最好在海上设置漂浮物体,以区分海滨浴场的作业区和游泳区,但不清楚是否有相关规定。
对此,陕西德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豪认为,如果游泳人员的死亡是由于摩托艇与游泳人员相撞造成的,则根据过错承担情况,双方应各自承担责任。但是,海滨浴场管理没有对游客和摩托艇进行任何划分,没有任何警示和提醒,存在明显的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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