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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加拿大毒贩谢林伯格在大连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处死刑。
当地时间14日晚,加拿大外交部更新了其公民赴中国旅游的提议。警告级别保持在“高度警惕”的第二级,但警告内容得到了大量补充。
根据加拿大政府网站,旅游警告是在当地时间1月14日下午7点29分发布的。
根据该网站,加拿大警告公民在前往中国时要小心“当地法律被任意强制执行的风险”。加拿大还在“法律和文化”方面警告说,中国有“死刑和对毒品犯罪的惩罚”。
据英国《卫报》报道,加拿大外交部补充道:“我们继续建议加拿大公民在前往中国时要高度谨慎。”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加拿大的旅游警告分为四个级别,风险最低的是“采取正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其次是“高度警惕”、“避免非必要的旅行”,风险最高的是“避免一切旅行”
据《环球时报》报道,针对加拿大15日在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出的旅游警告,发言人华春莹表示,加拿大政府应该向其公民发出警告,但不是针对中国可能存在的危险,而是针对加拿大公民不要在中国从事走私、贩毒等严重犯罪活动,这将产生严重后果。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5日,外交部领事司官方微信公众号“领事快车”也发布消息称,近日,加拿大执法机构以第三国请求为由任意拘留中国公民。外交部和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根据自身情况全面评估赴加拿大旅游的风险,并在不久的将来谨慎前往加拿大。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或领事馆寻求帮助。
图源: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来源:领事快递微信公众号
在同一天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针对加拿大总理特鲁多(Trudeau)声称中国任意判处死刑,华春莹在记者会上表示,这太糟糕了。“我不知道是否仔细阅读了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及在加拿大当局这么说之前,他是否认真研究了中国的相关法律。”
华春莹表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非常具体和详细。被告shellenberger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与他人一起走私了222.035公斤甲基苯丙胺,构成毒品走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所有国家都严厉打击了他们。中国也反对毒品犯罪。法律面前平等是法治的真正精神。我们对相关加拿大人民的言论中缺乏最低限度的法治精神表示强烈不满。我们敦促加拿大尊重法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纠正错误,停止不负责任的言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大量毒品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中国法律规定,死刑可以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包括在中国犯有毒品罪的外国罪犯。中国刑法第四条规定:“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根据中国法院披露的信息,谢林伯格犯下的罪行不是向中国人出售毒品,而是试图将毒品走私到西方国家。
一方面,它几乎要求中国打击类似的毒品走私;另一方面,中国真的在实施最高刑罚,而西方却不舒服?
令加拿大特别尴尬的是,在指责中国做出“武断”判决的同时,加拿大媒体透露,这名谢林伯格在2003年和2012年也分别因贩毒被判6个月和16个月监禁。因此,他是个十足的毒贩。
《人民日报》早些时候评论了一句恶毒的话:中国不会制造麻烦,但它永远不会害怕麻烦。任何人都不应低估中国的信心、意志和实力。[/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