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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口仪陇路等地组织卖淫!这13个人都逃不掉——国际旅游岛商业新闻

作者:西安旅游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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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欺骗、胁迫、恐吓等手段。

使用同胞或所谓的“女朋友”

即使是未成年人

海口市龙华区仪陇路龙昆上村一带,

海口万国大都会酒店

组织卖淫活动

这13个人

每一个人都会受到惩罚!

在海口义龙路等地组织卖淫!这13人一个都跑不掉



8月22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涉嫌组织卖淫的13人案件,其中包括李某、廖牟宝、刘谋、牟星祥、肖某、郑某岭、范某华、牟阳浩、牟阳勇、李某军、文某松、黄某齐、陈某。13名被告被判处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在海口义龙路等地组织卖淫!这13人一个都跑不掉


审判发现,2016年底至2018年4月4日,来自李、廖、刘、星、肖、郑、范、杨浩、杨勇、李俊、文、黄琦、陈某的13人利用其同胞或所谓的“女朋友”甚至未成年人,通过欺骗、胁迫和恐吓,在海口市龙华区仪陇路龙昆上村和海口市万国大都会酒店组织卖淫活动。


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李某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微信群(群中有28名妓女),组织和控制一系列卖淫活动。其余的工作人员安排妓女分别被他们招揽和管理,并从嫖娼基金中提取数十到数百元不等的佣金。

是为了“保护”妓女。被告李某曾召集包括宋文谋在内的十多名男子殴打、勒索和威胁与妓女发生纠纷并拒绝支付性费用的客人。


龙华区法院认定

邪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被告人李某为首要分子,廖某保、刘谋、牟星祥、肖某为骨干,以被告人郑某玲、范某华、牟阳浩、牟阳勇、李某军、文某松、黄某起、陈某等为成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多人卖淫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指控成立。


根据被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龙华区法院依法裁定:李某犯有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10万元罚款。廖牟宝被判组织卖淫罪,判处11年监禁和8万元罚款。刘被判组织卖淫罪,并被判处8年监禁和6万元罚款。邢育被判组织卖淫罪,判处7年监禁和5万元罚款。肖某和郑慕玲被判组织卖淫罪,并被判处6年监禁和5万元罚款。范mouhua被判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杨谋浩被判组织卖淫罪,处三年有期徒刑和三万元罚款。温因协助组织卖淫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监禁和2万元罚款。杨mouyong、李moujun和黄mouqi因协助组织卖淫被判处两年监禁和2万元罚款。陈某犯有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二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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