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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准鄂州恒大文化旅游城-汀陶建项目的批复》。
其中,项目建设地点为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环湖二路以东,高辛六路以北。总投资20907.011万元。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鄂州恒大文化旅游城“庭涛建”项目审批的批复
鄂州贺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我们已收到贵公司《鄂州恒大文化旅游城-亭涛建项目审批申请书》(沪府发〔2019〕1号)及相关附件。经研究,现就本项目批准项目答复如下:
一、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条件,提高城市生活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管理条例》,批准贵公司建设鄂州恒大文化旅游城?听听陶建项目。
项目代码:2019-420792-70-02-008874
二.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环湖二路以东,高辛六路以北。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净用地面积为131104.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325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876.6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178,554.87平方米,商业及其他公共建筑4,887.28平方米,物业建筑、社区建筑、配电建筑2,434.50平方米,6班制幼儿园。不含地下建筑面积77379.75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4(且≥1),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户数1553户,机动车停车位164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50个。
四.项目总投资20907.011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即418.15万元。
五、项目区的供水、雨污水排放、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设施建设与节能环保、地震、消防、人防等项目同步实施。
六、根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项目建设合同由企业自主决定。
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项目审批需附的相关文件为鄂州市红莲湖新区行政审批局发布的《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鄂州规划洪桂设计字[2018年第33号)和鄂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的《鄂州恒大文化旅游城-汀陶建项目建设用地初审意见函》(鄂州自然资源规函[2019年第22号)。
八、如需调整项目批准文件中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调整和变更,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贵公司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建设手续,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法律法规。
十、本批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证监会提出延期建设申请。施工只能延期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如果项目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要求申请延期,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抄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5月15日发布
(资料来源:广谷、汉楼、武汉等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