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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身份
梁女士的名字是18****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39***@qq.com电子邮件
投诉类别网上购物
投诉对象的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成都旅游市场团购平台地址不详
附属平台联系人电话135***
投诉内容(实际时间、地点、人和原因、发展和结果)
2018年8月15日,我通过微信为一禅酒店购买了两张普通消费券,总价值为798元。机票号码是lp479269785753829376,电子代码是52608365207和58330102141。由于周末没有空房,我无法预订合适的房间,所以我申请了退款。
现有证据表明,电子优惠券符合团购的基本特征。电子商务平台与商家一起提供电子优惠券。客户去商户消费并注销电子优惠券后,电子商务平台与周边游平台连接,向商户赚钱完成交易。在此过程中,如果客户在有效期内不消费,无论是电子商务平台还是商家都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应该退还给客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3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上团购业务管理的意见》。文件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栏中指出,“团购网站经营者在以预付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设置逾期和未使用预付款不予退款等限制,也不得限制退还网站账户的金额”。基于此,我认为成都旅游交易会和一禅酒店集团关于不退还未使用费用预付款的规定是非法和无效的,应予以退还。


投诉请求 申请全额退款798投诉要求全额退款798
成都旅游市场团购平台对四川消费者网回复如下:
7月初,我们将通知延期的房间预订时间和房间数量。请务必注意这件事。
2019年6月21日11: 01四川消费者网回访:他们让我推迟,但我说我还是想退休后,他们没有回复我。
四川消费者网络(www.315sc.org)
投诉咨询qq:12652315
投诉邮箱:zxbly315sc@163.com
微信公众号(四川消费者网sc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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