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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三处风景名胜区已被列入国家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开名单。让我们看看他们有什么。崇左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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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3处景点入选国家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示名单,看看都有哪些吧!最近,自治区文化旅游厅发布了

“江头村、长岗岭村古建筑等69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公示”

(以下简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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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3处景点入选国家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示名单,看看都有哪些吧!自治区文化旅游厅发布的《公示语》包括全国4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69个文物保护单位。

其中,崇左市宁明县连城堡遗址和友谊关-镇宁堡、镇明堡、镇思堡和姬府堡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崇左市天灯、万福寺、天灯印青洞崖石刻被列入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崇左3处景点入选国家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示名单,看看都有哪些吧!天灯万福寺

此外,还有许多熟悉的小伙伴:

兴安三元塔;

阳朔县福利桥;

恭城瑶族自治县万乐村古建筑群:

......

接下来,看看具体的宣传清单!

崇左3处景点入选国家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示名单,看看都有哪些吧!“江头村、长岗岭村古建筑等59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公示”

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s2/]

(一)灵川县江口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

保护范围:江头村和长岗岭村明清建筑(包括石拱桥、亭阁、牌坊、灶台、石板路、古道等)。)围绕主体延伸2米以内。在三月岭(吴丽婷和太白阁之间)的古尚道两侧,延伸范围在30米以内。江头村和长岗岭村百年古树的主干延伸在5米以内。

(2)永福县白寿石刻。

保护范围:碑文所在的整个白寿岩和岩口,在北、东、西各延伸30米以内。白寿燕山的其他石雕延伸5米以内。

(3)新城县墨土寺管理局。

保护范围:从三家庙北侧街道与西宁街交界处开始向东40米,折至三家庙北侧街道以东15米线,延伸至三家庙东墙线以东15米线,至翠屏山脚线。 沿翠屏山脚线(海拔150米等高线)至大佛地建筑群(包括翠屏山和麒麟山)西墙以西15米线盘旋,折至西宁街以北15米线,折至官塘西侧历史街和西宁街以北北江东侧,折至西宁街北侧

(4)宁明县连城要塞和友谊关遗址——镇宁要塞、镇明要塞、镇西要塞和姬府要塞。

保护范围:以电池壁底部为基线,延伸20米以内。

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1)桂林抗日名人故居(包括李宗仁故居、李姬神故居、白崇禧故居、黄旭初故居、黄启祥故居)。

1.李宗仁住所。

保护范围:以主住宅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延伸5米以内,地下防御空洞体与住宅相连。

2.李姬神故居。

保护范围:以旧住宅主楼周围的墙基为基线,延伸5米以内。

3.白崇禧故居。

保护范围:以旧住宅主楼周围的墙基为基线,延伸5米以内。

4.黄旭初故居。

保护范围:以旧住宅主楼周围的墙基为基线,延伸5米以内。

5.黄启祥故居。

保护范围:以旧住宅主楼周围的墙基为基线,延伸5米以内。

(2)桂林桂林桂林运河。

保护范围:运河航道及运河上的桥梁、陡坡、大门等主要建筑物。

(3)桂林市首佛塔。

保护范围:首佛塔建筑主体所在的塔山山脉内。

(4)桂林市越南92学校旧址。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三栋主要建筑周围的墙体基础为基线,延伸5米以内。

(5)桂林广西人民革命大学旧址。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四栋主要建筑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延伸5米以内。

(6)桂林市父子岩遗址。

保护范围:东起山谷,南至现有道路,西至山脚,北至漓江,面积64087平方米。

(7)桂林市六塘湖南会馆。

保护范围:在主厅建筑周围墙基础基线范围内。

(8)桂林衡山陈祠堂及石刻。

保护范围:陈氏宗祠石刻以宗祠主楼周围的墙基为界。一品峰和祠堂外的石雕相距不到5米。

(九)桂林市白崇禧故居。

保护范围:在原住宅主楼周围墙体基础基线范围内。

(十)桂林市广西省桂林师范学校旧址。

保护范围:在原场地主楼周围墙基础基线范围内。

阳朔县 (XI)浮里大桥。

保护范围:以桥身为中心,延伸10米以内。

(十二)阳朔县兴平古戏台。

保护范围:以舞台及附属建筑的山墙基线和屋檐滴水点为界。

阳朔县(十三)碧莲峰石雕。

保护范围:石刻位于连笔峰以南至瀑布渡码头,南浔门以北。

(十四)龙胜各族自治县红军大厦。

保护范围:以鼓楼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东西两侧为石板路和住宅楼,东南至住宅楼3米,北面为菜地。

(十五)资源县高桥。

保护范围:在整个桥体内。

(十六)资源县马家祠堂。

保护范围:受祠堂主楼周围的墙基础约束。

(十七)资源县红军长征旧址。

1.中央皮革军事委员会临时会议的旧址——油渣坪法院。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2.土地庙,红军伤员康复的旧址。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3.红军伤员康复的旧址——苏氏宗祠。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4.红军伤员康复的旧址——龙溪安塘。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5.红军伤员康复的地点——红军岩。

保护范围:洞穴体。

6.红军伤员康复的旧址——红军井。

保护范围:井池体。

7.红军伤兵旧址——苏传良故居。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8.中央红军的主要组织修复了毛泽东和贺子珍夫妇的旧址和故居——雷公天宫。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9.中革军委会议室旧址——赵绍和故居。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吴钊故居,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故居。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11.中宣局旧址——赵祠堂。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12.中央红军财政部(苏联中央银行)旧址——大朝门。

保护范围:以原场地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准范围内。

13.红军口号。

标语墙体。

14.红军大桥(Damin Bridge)。

风雨桥体。

15.贝梅诺古沟。

保护范围:沟体。

恭城瑶族自治县万乐村(十八)古建筑群。

1.万乐大厦。

保护范围:以大房子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东38米,南2.8米,西2.2米,北4米。

2.陈祠堂。

保护范围:以祠堂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向东延伸10米,向南延伸2米,向北延伸1米,后堂后面的墙基础在滴水范围内。

3.陈武夫祠堂。

保护范围:以祠堂主楼周围的墙基为基线,向东延伸2米,向南延伸1米,向西延伸11米,在墙基基线以内,向北延伸。

4.陈思庆祠堂。

保护范围:以祠堂主楼周围的墙基为基线,向东延伸30米,向南延伸1.9米,向北延伸1.3米,在西后堂外墙檐滴水区域内。

5.陈永兴、陈大强、陈志民、陈永兰住宅庭院。

保护范围:整个住宅小区周围的墙基础在屋檐滴水区域内,炮塔周围的墙基础在基线延伸1米以内。

6.陈赓全、陈西平、陈光兴和江万依住宅庭院。

保护范围:住宅小区西墙基础延伸10米以内,东、南、北主楼墙基础屋檐滴水点以内。

恭城瑶族自治县(十九)阳西古建筑群。

保护范围:全村保留在清代建筑四周屋檐滴水区域内,贞节牌坊、风池延伸1米以内。在古建筑群周围保存的百年古树的树冠覆盖范围内。

兴安底部(二十)祠堂。

保护范围:在祠堂主楼周围墙基础基线范围内。

(二十一)兴安三元塔。

保护范围:塔基础周围延伸10米以内。

兴安界首界龙大桥 (22)。

保护范围:以桥身为中心,延伸范围在20m以内。

(二十三)兴安唐杰墓。

保护范围:墓圈内土墩石延伸10米以内。

兴安(二十四)石闻祠堂。

保护范围:祠堂主楼周围墙基础基线范围内。

(XXV)唐家大吴,兴安。

保护范围:以大房子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延伸5米以内。

(26)泉州县梅溪寺。

保护范围:以公共神社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延伸10米以内。

(二十七)川岩古道永福县。

保护范围:古道体及古道周围延伸10米以内。

泉州县拱北堰 (XXVIII)。

保护范围:公皮堰主体工程延伸20米以内,如堰堤、导流沟、运河文物遗址。

泉州县大路台村 (XXIX)古建筑群。

保护范围:以江院、江寿亭、江允祀、蒋雪松、迪什寺、俞军宫等主要建筑周围的围墙为基线,延伸10米以内。

灌阳县 (30)岳翎村古建筑群。

保护范围:岳翎村6个院落(翠唐德、吉美塘、多唐宓、温明塘、袁弘塘、Xi香塘)、“孝义科峰”石拱、步月亭、温昶阁、翠观塔、古枪塔、百年亭、将军庙、唐孔林墓、古井(上京、双发井、天一井、太极井)等单体建筑均在墙基屋檐滴水范围内。

灌阳县青香村 (XXXI)古建筑群。

保护范围:炳彪公祠堂、花祠堂、大祠堂、下座、木屋、国家行政公祠堂、古城公东头祠堂、炳茂公祠堂、一清公祠堂等单体建筑均在屋檐滴水范围内。

灌阳县东井村古建筑群 (32)。

保护范围:在每栋单体建筑墙体基础周围的屋檐滴水区域内,如东井村六栋大门建筑(公共门、凤凰门、庭院门、水门、中门、黑门)。

(33)灌阳县唐松井故居。

保护范围:以故居主体建筑周围的墙基为基线,东北延伸36米至小江(前),西北延伸10米,西南延伸8米至高速公路(后),东南延伸23米,故居内有木雕、木雕、壁画、砖雕、石雕、牌匾等场所;附属于竹林前、水井前、小江范围内。

(34)灌阳县升平天宫王宓遗址。

保护范围:王宓大成门、田字大桥和池畔遗址在教学楼前。

(35)玉林文庙大成堂。

保护范围:大成堂主楼墙基周围屋檐滴水区域内。

荣县荣州古城 (36)城墙。

保护范围:荣州古城墙平面上呈“7”字形,西至荣州镇大鹿铺,东至393.97米,后转弯处东南延伸308.23米,南至荣成电站大桥北端桥头,全长702.2米,宽6-8米,面积4171.3平方米。

(37)荣县浓缩馆。

保护范围:东面以外廊的外墙为界,南面以浓缩厅南面的池塘南岸为界,西面以第一外廊的外廊为界,北面以第三主屋的外墙基础为界。

(38)荣县叶琪别墅。

保护范围:在基线范围内,以别墅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础。

(39)荣县彭家。

保护范围:在大型房屋主体建筑周围墙体基础基线范围内。

(40)陆川中山纪念建筑群。

保护范围:纪念馆前23米,东3米,北8米,南至中山公园。

(41)陆焕颜在陆川县的旧居。

保护范围:以旧住宅主楼周围的墙基为基线,向东延伸20米,向南延伸6米,向西延伸6米,在屋檐滴水向北的范围内。

(42)陆川县胡林故居。

保护范围:以旧住宅主楼周围的墙体基础为基线,东延伸4米,南延伸16.5米,西延伸1.3米,北延伸20米。

(43)博白县龙文学院。

保护范围:以学院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东延伸0.9米,南延伸28米,西延伸8米,北延伸10米。

(44)德保县镇安县孔庙。

保护范围:以夫子庙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东延伸5.6米,南延伸5米,西延伸5.4米,北延伸10米。

德保县安福镇杨修学院 (45)。

保护范围:以学院主楼四周墙体基础为基线,东延伸2米,南延伸2米,西延伸2米,北延伸2米。

(46)德保县镇安大厦3号楼。

保护范围:以镇安三中主楼周围的墙基础为基线,东1.8m,南2m,西2m,北2m。

(47)德保县云山杜树峰悬崖石刻。

石雕所在的整座山。

(48)来宾市麒麟山遗址。

保护范围:场地所在麒麟山延伸20m以内。

来宾市文慧大厦 (49)。

保护范围:以塔基为中心,向东延伸100米,向南延伸100米至红水河,向西延伸100米,向北延伸至千濑二级公路范围内。

(50)来宾市蓬莱岛香洲古城遗址(包括蓬莱岛香洲古城遗址)。

保护范围:蓬莱岛。

香洲县南沙湾 (51)贝壳丘。

保护范围:东至方嘉故居,东北沿此宅至曹冲,南至南沙湾三沟,西至柳江岸边,北至香洲镇狗儿。

香洲县娘娘腔村 (52)贝壳丘。

保护范围:东至柳江河岸,南至虎沟,西至山猪笼脊脚基础,东北至竹头沟。

(53)香洲县独岛山崖石刻。

保护范围:悬崖石刻周围延伸200米以内。

(54)香洲县文祥岩崖石刻。

保护范围:悬崖石刻周围延伸200米以内。

(55)香洲县柳祖岩崖石刻。

保护范围:悬崖石刻周围延伸200米以内。

(56)武宣文庙。

保护范围:寺庙内外墙壁的基础在基线和碑文范围内。

(57)武宣北门塔。

保护范围:塔楼从南北墙延伸30米,从东延伸100米,从西延伸50米。

武宣县 (58)刘冰玉庄园。

保护范围:以庄园前半月池和后花园周围的墙为基线,延伸20米以内。

(59)武宣县郭松年庄园。

保护范围:以庄园周围的墙基础(包括半月池)为基线,延伸20米以内。

(60)武宣县黄赵茜庄园。

保护范围:以庄园周围的墙基础(包括半月池和后花园)为基线,延伸20米以内。

金秀瑶族自治县 (61)王二东汉族群。

保护范围:在埋葬区内的任何土堆上不允许挖掘、耕作或破坏。

(62)金秀瑶族自治县毛河山岩画。

保护范围:岩画周围的石崖和风景林20米内不准采石、砍伐树木或放置坟墓。

(63)金秀瑶族自治县大瑶山团结公约石碑。

保护范围:在卡片和亭子的范围内。

金秀瑶族自治县唐生山 (64)石墙。

保护范围:石墙周围的石崖和60米以内的风景林不准采石或砍伐树木。

(65)新城县白虎山石刻。

保护范围:石刻所在白虎山延伸20m以内。

(66)鹤山市东矿选煤楼旧址。

保护范围:东10米,南20米,西20米,北20米。

(67)鹤山市背河码头场地。

保护范围:场地东、南、西、北延伸20米以内。

(68)天灯万福寺。

保护范围:万佛寺和万佛山主体建筑内。

(69)天灯印青洞摩崖石刻。[/s2/]

保护范围:石雕所在洞穴的开口向外延伸20米以内。

文本来源|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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