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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上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厦门、成都、三亚的旅游集散中心进行了调查。在对三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建设、运营模式、运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鄂尔多斯市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情况描述如下。
一个
启示与借鉴
旅游集散中心是一个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政府投资。一方面,确保其公共服务职能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可以对后期资源进行综合规划,确保旅游集散中心的可扩展性。
(2)旅游集散中心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市场化的方式运作。旅游配送中心是集旅游咨询、体验、展示、配送、票务、预订、中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它包含多个业务项目。只有在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市场化运作,才能保证正常运行。
(3)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各城市的旅游市场规模和市场细分结构存在很大差异。要充分结合传统配送中心的功能和智能技术,因地制宜,使之成为个体旅游者和市民休闲的首选,并根据城市基本空特征、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相关场馆设施和旅游个体市场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组织和运营模式。
(4)旅游集散中心必须将资源整合与平台创建相结合。一方面,配送中心可以整合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通过提供一定规模的旅游咨询、售票、餐饮、住宿、购物、邮政服务、银行、交通票据等服务项目,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配送中心可以与其他城市的配送中心搭建平台,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交流、优势互补、相互营销、游客互派等方式促进区域旅游业的发展。
二
关于建设和运行的建议
(一)建设一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根据鄂尔多斯市城市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建议选择交通便利、居民和游客相对密集、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的中心城区。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分类与评价》标准,建设一流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引导旗区和重点旅游景点分别建设二、三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形成全市完整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二)建设功能齐全的旅游集散中心。根据各城市旅游配送中心建设和运营的经验,鄂尔多斯市旅游配送中心应包括旅游信息咨询、交通配送服务、中介服务和旅游综合监管四大功能块,并应建成具有公信力的公共服务平台和集展示、体验、便利服务、投诉受理、旅游公共交通服务和租车服务、导游服务、票务预订、购物服务、安全预警、市场监管、智能旅游等为一体的城市接待大厅。
(三)利用智能技术建设旅游配送中心。基于鄂尔多斯市旅游业强烈的季节性特点,配送中心建设应采用现代智能技术,声学光电技术应充分展示鄂尔多斯旅游资源产品。同时,它可以作为市民和游客了解和理解鄂尔多斯历史、自然、地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研究基地。
(四)建立由事业单位管理的旅游集散中心。基于鄂尔多斯市人口基数小、游客人数少以及配送中心公共服务设施的性质,建议市政府建立一个资金充足的机构,对配送中心进行全面管理,并对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运营,其他业务项目由相关企业在配送中心统一标准下分别作为企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