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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春城新闻中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单独安排购物或支付旅游项目来引诱游客、获取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事实上,低成本群体的陷阱并不少见。
不久前,云南昆明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及“低成本集团”旅游业“黑色利益链”关键环节的大案。接下来,通过这个案例,低价集团的秘密将被揭露。

今年5月底,昆明警方得到线索,一家旅行社因其不合理的低价经营而涉嫌违法犯罪。经过初步调查分析,6月8日,公安部门采取统一行动,逮捕了昆明、大理和西双版纳旅行社和商场的相关人员。

别动,警察,你的手机在桌子上,别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将依法搜查该公司。请与其他人员合作。这是我们的搜查令。你听得清楚吗?
目前,此案已有31人被捕,其中6人是涉案金额巨大的导游。记者采访了涉案的两名导游,并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目前旅行社与导游在旅游期间的财务往来情况。据了解,在日常旅游中,旅行社通常需要导游预支差旅费,通常在旅游结束后15至20天内由旅行社报销。旅行社不会支付导游固定工资和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障。真正属于导游的收入与游客的购物情况密切相关。
王某,所涉导游:
我们行业的默认规则是(导游的收入是)整个团队购物金额的10%,这就是我们所说的10分。

目前,只有通过购物,导游的收入才能在整个市场上确定。

记者从被调查的昆明钱月旅行社账户中获得了一名导游的收入明细。该时间表显示,导游每年带领49个旅游团,收入超过60万元。

昆明钱月旅行社工作人员刘谋:负面的结果是返回,这相当于他带来的旅行团的返回。当客人回来时,我们会把钱还给商店,所以他的佣金也会被扣除。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挣钱,包括那些收入超过1万元和几百元的人,所以他们的收入并不稳定。但今年的总收入约为60万英镑。
记者:这是更有计算能力、收入更高,还是更常见?
昆明钱月旅行社职员刘谋:这是一大笔钱。

在低成本集团的运营模式中,有四个关键环节

张某,昆明钱月旅行社工作人员:
大约70%的主要收入来自购物商店的退款收入,然后一些是正常的团体收入,一些是游客的自费项目和其他收入。
一名记者在昆明钱月旅行社的一个旅行团的单个团体会计单上看到,一个不支付团体一分钱的零美元团体实际上给旅行社带来了超过36万元的利润。
记者:俱乐部的钱在这里吗?这是什么意思?
昆明钱月旅行社工作人员刘谋:单价为零,这意味着集团为零。
记者:再往下看,购物退款是什么意思?
昆明钱月旅行社工作人员刘谋:购物退钱是旅游团进入商场,客人买东西后退还给我们的钱。
记者:所以这群人进了两家商店,一共买了576700元。
昆明钱月旅行社职员刘谋:是的。
记者:他还给我们493097元。
昆明钱月旅行社职员刘谋:是的。
不同商品回报率不同的祖母绿最高


(以此案为例)如果你买了10,000块玉,它(涉案商店)会将8,000到9,000美元返还给当地经销机构,这意味着即使你以10%或20%的价格出售玉,它仍然可以赚钱。
记者:也就是说,价格至少翻了一番。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局经济调查大队警官张廷生:是的,价值翻了十倍。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次昆明钱月旅行社有几十家店铺有不正当的金融交易,其中有八家店铺有大额金融交易,已经核实。此外,为了避免检查和逃税,这些商店和旅行社之间的金融交易通常通过个人账户进行。

购物者非常狡猾。他们经常使用30或40张银行卡和员工银行卡支付毛谋谋(昆明钱月旅行社法人)。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公安警察查获了钱月旅行社的大量账户和文件。从这些证据中,警方发现,从2017年1月到今年5月,昆明钱月旅行社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从各种商场赚取了1000多万元的巨额利润。
贿赂超过130万旅行社相关人员逮捕
在上述案件中,公安部门还首次通过涉案线索逮捕了为昆明钱月旅行社提供游客的团体旅行社的两名负责人。在向钱月旅行社提供游客的过程中,两人非法收受贿赂130多万元,其行为涉嫌被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公安局经济调查大队警官张廷生:
这是赵某的个人银行账户。截至2017年1月3日,已转账40,800元。这笔钱通过了公安机关的调查。在旅行社将游客介绍给毛某收取费用后,毛某按照人头费的方式,即便利费的方式,将这笔钱转入了赵某的个人账户。

赵谋谋,北京一家旅游企业的员工:我最初的想法是提高我们公司客户的粘性。云南恰好有这种旅游模式,即低成本旅游模式。
记者:这等同于给你的顾客一次免费旅游吗?
赵某,北京一家旅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的,这就是概念。
赵谋谋告诉记者,从2017年开始,他利用自己的职位为昆明钱月旅行社组织了大量低收费甚至免费的游客。对于每一个他派往钱月旅行社的游客,他个人可以得到50到200元的报酬。

目前,包括毛某、赵某、李某在内的31名当地旅行社法人,以及多家商场负责人和部分导游,因涉嫌构成贿赂非国家人员罪和贿赂非国家人员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例的特点是当地组织机构通过上游组织机构招揽低成本群体,购物后通过回扣获利。它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犯罪利益链,并在短时间内获得了非法利润。可以说,它严重扰乱了整个旅游市场的秩序,形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加大对不诚实行为的惩罚力度,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为了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我国多个部门联合签署了《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联合处罚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在旅游领域犯有严重不诚实行为的旅游经营者及其雇员将受到联合纪律措施,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限制融资和消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旅游诚信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失信情况向社会公布。目前,已发布107条关于旅游管理服务差的信息,其中76条涉及旅游企业,31条涉及旅游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