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安旅游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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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旅游资源进行分类?
等级是多少?
你知道以下情况吗?

《办法》中的“旅游资源”
涵盖哪些领域?
《办法》明确规定,旅游资源包括各类甲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水利风景区、传统村落、山地户外运动项目、生态体育公园、体育休闲特色城镇、红色旅游景区、温泉景区,以及未开发的具有旅游利用价值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资源。

在旅游资源分类评级方面,《办法》明确建立了旅游资源动态更新机制,景区质量等级从高到低分为5A、4A、3A、2A和1A等级。从高到低,旅游胜地被列为国家旅游胜地和省级旅游胜地。要求旅游景点在其宣传材料中正确标明其等级,并在旅游景点的主要入口处突出旅游景点的质量等级标志。


此外,加强山地旅游资源、特色民族村寨、民俗风情、民族工艺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温泉保健镇、水文化遗产等特色优质旅游资源的规划管理,倡导低碳旅游。此外,公开公共服务项目、营业时间和收费标准,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误导、纠缠、引诱或胁迫旅游者消费。
《办法》明确规定,旅游资源经营权的一次性签署期限不得超过20年。此外,转让合同将因擅自违法建设而中止,对旅游资源和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或对不良环境保护造成重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