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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真正的旅游公司是那个假装成推销员,并与顾客签订了一份收取货款的假合同的人
陆先生是安徽省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股东。2017年9月初,陆先生找到陈某,在年底为公司员工组织了一次日本团体出境旅游。“他自称是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的推销员(不是他的真名)。我以前听说他为别人安排了一次旅行,所以我相信他。”结算价格后,陆先生将20万元预付款转入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账户。
然而,直到12月中旬,房地产公司的员工才收到签证审批信息。陆先生变得焦虑不安,立即去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结果令他惊讶:合同是假的,公司印章是假的,陈某不是这家旅行社的员工。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诉陆先生:“我们和晶晶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签了旅游合同,不是这个。”陆先生很生气,但充满了怀疑。当时,20万元实际上是向国际新新旅行社收取的。发生什么事了?
原来,陈某与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他以前是这家旅行社的客户,后来偶尔会把其他客户介绍给这家旅行社。通过这种关系,陈某开始了“偷梁换柱”的生意。2017年8月底,陈某的朋友李先生找到他帮助联系普吉岛旅游。陈某联系了国际心脏旅行社,为李先生办理了手续。根据旅行社的行程确认表,李先生打电话给陈某,要求15万元人民币。陈某拿了10万元来还债。
就在这时,安徽房地产公司的陆先生也找到陈某联系旅游。陈某觉得有机会,花了50元钱在临时摊位上刻下“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的假印章,并以公司的名义与陆先生签订了一份假出境旅游合同。陆先生付款后,陈某立即找到了“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并表示其中10万元用于李先生的普吉岛之旅,另外10万元用于帮助其他客户购买旅游产品。国际心脏旅行社将额外的10万元返还给了陈某。“我以前是一名高端游客。起初我把钱投入其中,但我做得不好。我欠了很多钱。我骗的钱被用来还债,”陈某承认道。
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并非不知道陈某的骗局。“在2017年国庆假期期间,我们接到一个客户的电话,说他们已经在我们公司预订了一些旅游产品,但当他们实际前往机场时,却没有发现机票或酒店信息。”上海国际心脏旅行社表示,“我们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声明,但没有提到陈某。”
一名兼职销售员浪费了差旅费,并对虚构的流程收取7000元的费用
2018年5月中旬,李女士和她的男朋友决定去马尔代夫旅游。她联系了伊一旅行社(化名)的兼职推销员周某,她两年前通过介绍朋友认识了周某,帮她预订了房间。在确定路线和价格后,李女士付给周欣29,700元。
5月28日,李女士的公司遇到一些问题,希望退货,但周告诉她,她不能退货,只能帮助转售。然而,直到6月7日,周未能成功转售,李女士不得不按计划出行。
由于没有收到旅行通知,李女士感到有点不安。旅行前一天晚上10点,李女士通过微信问周某。另一方只告诉她,因为他被要求帮助办理退款或转售手续,旅游公司需要额外收取7000元的手续费。钱将于第二天归还,否则她将无法离开。李女士相信周欣,并通过网上银行向周欣账户转账7000元。
第二天,李女士联系周要求退款,但对方声称供应商尚未退款。从那以后,每次她联系周欣,她都想尽一切办法去取钱。6月23日,周通过微信将600元转账到李女士的账户,其余的钱不再提及。
无奈之下,李女士不得不去找伊一旅行社,但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旅行社从未收到过钱。李女士一气之下,向普陀区公安机关报案。在审讯中,周承认,他浪费了最初用于购买旅游产品的7000元中的1 空,导致李女士无法出行,然后发明了7000元的加工费。
最近,陈某和周因涉嫌诈骗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逮捕。检察官提醒每个人,应选择正规的旅游公司订购旅游服务,并向旅游公司确认销售人员的身份。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反复确认,并核对签名。对于超出销售人员提出的合同范围的不合理费用,有权拒绝。作为一家旅游公司,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公布详细的业务规则。对于故意打着公司旗号作弊的“假推销员”,应及时告知公众,并在必要时发出警报。
作者:何毅、张毅
编辑: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