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安旅游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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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23岁时终于来到北京,加入了一家旅行社,开始为期一天的长城之旅。早上看国旗,中午爬长城,下午看宫殿,我都很兴奋。
这是边肖第一次报道旅游。虽然不是强迫你花钱,但旅行团的食物和导游不断要求你去购物或一脸怨恨才是这次旅行的真正美。
接下来我想告诉你的情况也是由于旅行团轻信广告造成的索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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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想在孩子们的暑假带孩子们去南方的一个地方旅行。看完旅行社发布的华丽广告后,她把所有的行程都交给旅行社安排。然而,当她到达旅游景点时,她发现导游在没有得到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减少了景点的数量,改变了行程和旅游顺序,增加了购物的数量。这次旅行终于让杨家失望地回来了。
或者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导游任意减少或强行增加景区或购物游的数量。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将景点的门票增加一倍。如果游客不知道景点的增加,游客也可以要求退还门票。如果导游擅自改变行程或旅游顺序并影响实际演出,他们可以要求赔偿。
在旅游消费中,应注意:
(一)仔细区分标准旅游广告,查看是否标明旅行社的名称、牌照号码、地址等详细内容;
(2)务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并索要发票;
(3)游客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旅行中的服务质量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在旅行结束后向旅行申请所在城市、区(县)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旅游质量监督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申诉时效为90天。此外,游客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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