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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挖掘文化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意见》提出了九项政策措施,包括惠及消费者、提高消费便利性、改善入境旅游环境、消费试点示范、发展假日夜间经济、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等。
制定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旅游景点门票减免、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化旅游消费体验等活动。
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鼓励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合银行卡并给予商户优惠折扣和消费分期付款等用户权利。
拓展文化旅游消费信贷业务,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创新消费信贷抵押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
提高消费者便携性
鼓励文化消费嵌入各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捷消费服务中心等,围绕大众打造文化消费网点。
鼓励依照法律法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改造升级,合理支持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化创意产品展示销售区、书店等。
引导演出、文化娱乐、风景名胜等场所广泛使用互联网售票和二维码检票。在有条件和强烈用户需求的地方,优先部署5G网络。
到2022年,该国所有文化和旅游消费网站将能够支持银行卡或手机支付,现金支付除外。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将超过90%。
推广[景点门票预订系统/s2/]
我们将创建一批高质量的旅游景点、关键线路和特殊旅游目的地,为人们提供更多的旅游选择。合理调整景区布局,优化旅游线路和方式,扩大旅游空。
推进景区门票预订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每日最大游客人数。到2022年,5A级国有景区将全面实行门票预订制度。
鼓励开发适合外国游客的旅游线路
鼓励各地开发多条适合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表演和特色商品,并在宣传平台上推荐。
提高景区、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站等场所的多语言服务水平。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在文化旅游消费集中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提高游客消费便利性。
以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和残奥会为契机,研究颁布促进入境旅游的政策措施。
发展假日夜间经济
实行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和员工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灵活安排带薪年假和非高峰假期。
鼓励合格的旅游景点开展夜间旅游服务,同时确保安全并避免打扰他人。丰富夜间文化表演市场,优化文化旅游场馆的夜间餐饮、购物、表演艺术等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
到2022年,将建成200多个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群,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将继续扩大。
加强市场监管和严格执法
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经营,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管理,加强文化娱乐旅游设施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逐步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们将共同惩罚被列入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参与者和员工。
到2022年,文化旅游市场将进一步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