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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下午,市旅游局在市政府三号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门的反犯罪反邪恶宣传会议。市旅游局全体成员、县(市、区)旅游局负责人、分管反犯罪反邪恶工作的副职负责人、具体负责同志,以及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点、市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县(市、区)旅行社法人机构负责人和市旅游局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市旅游局副局长康宋超同志主持。市委书记、市旅游局局长陈志远同志发了言。市旅游局副局长王惠明同志传达了推进会议的省市专项斗争精神,通报了省监督研究小组的反馈意见和全市打击犯罪、消除邪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会议为下一步旅游业的反犯罪和反邪恶工作作出了安排,并要求尽一切努力迎接中央监督小组的调查,以确保城市旅游系统不出错。
一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聚焦旅游业中的十种现象:市场恶霸、买卖市场恶霸、收取保护费的市场恶霸。旅游景点强行出售联票、强行收取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旅游“黑俱乐部”发布虚假广告,未签订合同,未经旅游者同意加入团体,擅自改变行程,超出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旅游“黑导游”宣传虚假信息,强迫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违法行为;旅游“黑车”没有经营资格,欺骗顾客,中途拒绝接待乘客,阻挡和威胁游客等。景区周边旅游饭店虚假定价、低层次结算、强行买卖等违法现象;景区周边停车场自主定标、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行为;垄断商业、扰乱旅游市场正常秩序的黑恶势力;景区周围的非法村民和村霸利用景区资源强行征收道路通行费,扣留游客。借助讨债维权的旗帜,这些黑恶势力制造了各种矛盾和纠纷,敲诈瓷器,敲诈旅游企业,蓄意挑起事端从中获利。
二是进一步探索问题的线索。
坚持深入基层开展线索化,坚决铲除旅游业内部蛀虫。所有与旅游相关的企业不得通过寻求“保护伞”非法从事旅游业务。凡因“保护”而充当“保护伞”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将受到旅游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作为“保护伞”的旅游系统干部和执法人员将报市纪委处理。
第三,进一步宣传动员。
旅游局相关业务部门应通过行业工作微信群、许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宣传专项打黑除恶工作,各旅游企业应通过电子显示屏、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此项工作,不断提高市民和游客对此项工作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