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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元海南五日四夜游”、“四日四年游”和“优惠券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早在2015年,由公众数字“美食不可抗拒”推动的旅游信息就吸引了张女士的注意力。“我点击了一个小店的链接,花了1596元在这家名为‘中国青年旅行社’的小店买了四张旅游票。当时,我看到采购说明说,“不管节假日、寒假还是暑假,所有的团队每天都会被送过来,当我看到价格还是很优惠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经过两三天的等待,旅行社寄来的特快专递如期到达。除了“联合旅行社”制作的四张旅行票之外,还附有一张注明预订电话号码的说明。
今年春节,利用这个难得的假期,张女士和她的家人计划使用几张旅游门票。他们首先联系了“联合旅行社”。工作人员向张女士确认,只需在出发前几天打个预约电话。然而,当她打电话来时,她立即感到被骗了:“我们计划在2月9日离开。提前几天,我预订了机票。接电话的人是海南中国青年旅行社,但对方告诉我,他们与成都的合作只有一年,到2015年底已经到期。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立即给联合旅行社打了电话。这时,电话已经关机,他们所有的客服电话也无法接通。我依稀记得,2016年年中,联合旅游的微信号无法添加。”说合同已经终止,说截止日期尚未到截至2月中旬,张女士已经给联合旅行社打了很多次电话,结果常常无法接通,或者对方推掉了。“我们的谈判并不顺利。有一次,我很难和他联系上。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日程安排得很紧,并问我是否愿意每人多加400元,然后把我们和其他团队打包。然而,我的一个朋友帮我查了一下,说如果旅行团开始去海南,每个人都要400元,这相当于我的旅游优惠券没用。因此,他拒绝了联合旅游协会移交旅游团的提议。”目前,这件事已经很久没有解决了。张女士认为,她花了1500多元大部分时间打败了水漂。
22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海南中国青年旅行社。工作人员清楚地告诉记者,“我们长期以来一直不和。我们在2015年终止了合同。游客应该咨询成都,看看对方是否在2016年及以后更换了合作伙伴。”后来,记者联系并拨打了联联旅行社的客服热线。这确实像那个女人说的那样平常,无法联系上。经过多次接触,记者找到旅游优惠券“联联旅游”的制作人——当地季连成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该公司确实在2015年推出了这套“399元海南五日四夜游”。“我们在2015年与海南中国青年旅行社合作,之后我们确实换了合作伙伴。过去邮寄的预约电话单已经过期。根据门票的截止日期,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底,尚未到期。”此外,工作人员还承诺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游客预订。
经过调解后,在第22天下午,张女士说可以预订去海南的五天四夜游。
律师意见:旅行凭单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授权的修改是默认
谈判当然是解决这类旅游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如果双方谈判失败,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对此,四川和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指出,合同签订后,商家不能单方面修改合同。未经授权的修改是违反合同的,只有双方同意,合同才能调整。从以前的情况来看,这家旅游公司已经违反了合同。至于旅游公司把张女士调到集团的建议,这是单方面的意见。如果公众不接受,他们只能按照以前的合同旅行。旅游公司不能按照原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进行干预,帮助谈判。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程序,要求对方退还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与此同时,泰和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补充道:消费者持有的旅游门票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旅行社不能兑现门票的内容,消费者可以向旅游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当然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应当指出,在寻求法律援助时,这种实体旅游券比电子旅游券更有优势。在取证方面,电子凭证需要证明其来源,这相对不利于取证。
成都商报客户记者戴佳佳回答者提供图片编辑杨钰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