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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保险覆盖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下列事故造成的赔偿。
(一)急性疾病造成的人身伤亡赔偿;
(二)治疗伤病的医疗费用;
(3)死亡治疗或遗体遣返的费用;
(四)旅游者携带的行李、物品灭失、损坏或者被盗的赔偿;
(5)第三方责任引起的赔偿。上述赔偿在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比例,由旅行社和被保险公司商定。
2。保险期和金额
(1)时限。旅行社组织入境旅游的期限从游客入境并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出境手续。对于国内旅行和出境旅行,时限从游客在游客同意的时间登上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开始,在旅行结束时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结束。旅游者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保险期自旅游行程终止时终止。中止双方商定的旅行路线后自行旅行的游客不包括在旅行保险中。
(2)金额。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基本标准:1 .入境旅游每人30万元;(二)出境旅游每人30万元;(三)国内游客每人10万元;(四)一日游(包括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每名游客3万元。开展登山、狩猎、漂流、汽车摩托车拉力赛等专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可以在上述基本金额的基础上,根据项目风险水平,与保险公司协商。3.保险程序(1)保险条款。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应当在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以下保险条款: (一)保险费;(2)保险金额;(3)旅行社和保险公司就各种旅游事故的赔偿比例达成一致。(2)保险程序。旅行社必须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意外保险。保险手续由旅行社一次性办理,旅行社不再重复办理保险。
(3)旅行社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程序。旅行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和承保保险公司签订的旅游意外保险合同的内容,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保险手续:(1)各旅游团队保险公司应当办理一次保险手续。(二)根据上一年度组织的游客人数,向保险公司办理本年度的一次性保险手续。此外,旅行社和保险公司应在保险条款中约定旅游事故保险索赔的有效期,一般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
(4)有效证件。当旅游者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旅行社将及时获得事故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