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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涉及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同一问题的相关规定往往分散在不同的法律和政策文件中。目前,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我国一个万亿元水平的新兴产业出口,伴随而来的风险不小。旅游用地是最大的风险之一。
根据现行政策,有10种土地使用解决方案。

计划一使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
批准使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属于公有土地,并办理批准手续,即批准修建市政道路等。经批准可以发放建设用地,但不需要划拨决定或出让合同。这些地点仅在土地登记时才登记,但不发放。应注意区分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和土地使用权人。
国有土地配置是一种行政手段。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国有土地租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为出资或入股。
除批准使用和分配外,其他三种方法都是有偿使用。其中,国有土地出让和租赁的具体分配方式包括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分配只能通过协议进行,因为有明确的出资或股份定价用户。
在经过转换和征用程序后,计划第二圈内的农业用地将依法提供给具体项目
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称为“圈地”。实施规划,必须占用圈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供应。
规划第三圈以外的建设项目现场分别位于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的,经批准可以位于圈外。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土地供应计划应当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批准。
计划四使用国有农地
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应依法办理供应手续,无需办理征收手续。
第五计划直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有六种情况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1.乡镇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
2.村民住宅。
3、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资等形式合资经营。
4、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资等企业发展此类产业。
5.在33个农村“三地块”改革试点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售、出租、作价出资或入股用于商品房以外的商业项目。
6、返乡创业的企业家,可以依靠自己的农家院和闲置的农家院发展农家院;你也可以与当地拥有合法家园和农舍的农民合作,租用农舍或重建自己的房子。
方案六使用[州未使用的土地/s2/]
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未利用国有土地,无需修改规划或办理转换征用手续即可直接批准土地。
方案七集体使用未使用的土地
可参照计划5,直接用作集体建设用地。国家建设项目使用集体未利用土地,应当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需要土地利用规划指标,也不需要缴纳新增费用和土地复垦费。
计划八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设施农业项目区内的畜禽舍、工业作物种植或水产养殖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农村宅基地外的旱田等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业项目不同于一般建设项目,其土地利用也不同于一般建设项目。符合要求的设施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有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
设施农业用地不包括下列土地:
经营食品储存、加工和农业机械储存、维修场所;
农业休闲、观光和度假场所、各种庄园、酒厂和农舍;
各类农业园区涉及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业农产品加工、展览等用地的建设。

计划九安排土地整理和村庄整理
土地整理是对项目区内的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理和统一安排,不可避免地涉及项目区内各行业土地的重新布局、整理和产权调整。土地整治计划包括整治后的土地产权调整和各类项目的土地利用调整(土地类型调整和土地供应安排)。
土地整理实施方案批准后,项目区各类土地的产权和土地类型应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项目区内原土地使用单位已整理的土地应直接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手续,不得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不得占用年度土地使用计划指标。原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剩余土地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计划10将土地用于与项目增减挂钩的新区域,这被视为建设用地
国有农业用地用于农业项目,包括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权转让和农民按需耕种。
农业项目使用集体农用地包括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权转让、四荒地(荒山、沟渠、小丘、滩涂)拍卖和原农民按要求种植。
四荒地等未利用土地的使用,有承包经营、四荒地拍卖、流转等方式,最长使用年限为50年,使用方向包括植树造林、沙土开垦和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用于非农建设需要审批;
三级农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用地,应当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转用集体建设用地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
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用地和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属于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不计入建设用地指标;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用地应当按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不得办理征收和转换手续,不得占用指标,但应当全额补偿。
此外,项目用地可通过市场结算:[/s2/]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通过股权转让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实现开发利用目标土地的目的;
通过合作开发开发利用目标土地;
原建设用地将在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变化后依法用于开发项目。
原建设用地在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后,将用于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