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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名12岁的小学生在江苏省宿迁市参观王祥的家乡时被一盏石柱灯砸死。在此之前,河南省焦作市神农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随着旅游业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旅游景区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据《法制日报》记者根据公开报道进行的不完全统计,自2017年以来,媒体披露了至少95起旅游景点人身伤害事件,包括2017年的66起和2018年以来的29起。在这些发生在旅游景点的人身伤害中,有19起是由景区设施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高,达到70人。《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旅游业专家认为,旅游业是朝阳产业、民生产业和幸福产业。然而,旅游景区频繁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已经成为制约旅游业升级的因素,旅游景区的安全需要制度支持和保护。
旅游景点有许多安全事故。
被石柱灯杀死的学生是小杰,安徽省阜阳市阜阳开发区一所小学的六年级学生。11月8日,小杰参加了阜阳市地方教育局和学校组织的参观学习。考察旅行的一站是江苏省宿迁市王祥家乡的风景区。那天晚上,小杰被一盏石柱灯杀死,这是王祥家乡风景名胜区的辅助设备。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小杰首先跑出了学生队,跑了又跑,趴在了路灯上。路灯掉了下来,砸到了孩子,摔成了几块。萧杰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被砸死了。王祥家乡景区负责人说,石柱灯只是景区的景观装饰,已经有四五年了。孩子们的亲属、学校和旅游公司都认为,作为王祥家乡风景名胜区的辅助配件,这种路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旅游景点的人身伤害经常被报道。11月初,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事故信息。今年10月30日,河南省焦作市神农山风景区发生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六个月前,神农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坠落事故。焦作市下的沁阳市当时报道称,今年4月15日,时任沁阳市委书记的薛勇带领相关人员到神农山风景区视察并监督整体旅游发展。他去了景区“龙脊长城”附近的路段进行整修和升级。他不小心从悬崖上摔了下来,在执行公务时死去。当时,一些网民质疑神农山景区的安全:“市委书记在监督旅游工作的过程中不幸摔下悬崖,这很痛苦,但也让人感到非常遗憾。然而,该事件也暴露了景区的安全隐患。”根据原国家旅游局今年1月发布的《2018年国家旅游工作报告》,2017年国内游客人数为50亿,收入为4.57万亿元。入境游客人数为1.39亿,出境游客人数为1.29亿。旅游业正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但与此同时,旅游景点的安全性也日益突出。据公共媒体报道和《法律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7年以来,媒体公开报道了至少95起旅游景点人身伤害事件,其中2017年66起,2018年29起。李梁毅,新加坡华鼎集团董事长,国家外国专家局特别任命的外国专家,国内几所大学的教授,告诉《法制日报》,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严重打击当地的旅游经济,旅游安全值得大家关注。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郑向敏教授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旅游安全非常重要。目前,整个旅游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存在诸多风险和隐患。
各种原因造成的伤害时有发生
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自2017年以来,旅游景区发生了19起旅游设施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占所有人身伤害事故的近20%,居首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空秋千、蹦极、玻璃走道、玻璃观景台等。,作为新兴的旅游吸引项目,一方面吸引了大量游客,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李梁毅说:“一张票很便宜,但是如果景点忽视安全因素,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风景名胜区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和维护索道、观光梯、游船等旅游设施,使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准确核定旅游设施的乘客人数、载重量和运行速度,并严格执行。”李梁毅认为,如果这些旅游安全景区的设备事故是由设备检查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制度不规范、经营者非法经营等问题造成的,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郑向敏以玻璃人行道为例。这种设备的问题是没有负责任的监督部门,不管是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不管是旅游部门,不管是体育行政部门。在没有监督检查的情况下,玻璃人行道大量修建,埋下了安全隐患。在旅游安全事故中,交通事故是导致游客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自2017年以来,已发生10起旅游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70人。在95起人身伤害中,13起是动物造成的,12起是爬山造成的,8起是自然灾害造成的,7起是突发疾病造成的,6起是溺水造成的。郑向敏认为,大量旅游安全事件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近年来旅游景点的游客数量有所增加,这在客观上是成比例的。二是景区对安全防范措施的管理和规划不够重视,旅游安全风险评估不够准确,重视经济价值,忽视旅游安全。李梁毅认为,游客安全意识薄弱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旅游对游客来说是一个放松的过程,所以大多数游客对旅游安全总是有幸运的心理。郑向敏发现,虽然许多景区都有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但安全教育大多是一种形式,只满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要求,并没有真正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因此,真正的安全教育体系很难落到实处,比如不久前颐和园的大火。李梁毅认为:“旅游安全的制约因素相对复杂,但其中一个明显的因素是政策法规不完善或执行不力。一方面,旅游法规落后于商业惯例,一些受游客欢迎、对安全要求较高的特殊旅游项目不属于安全管理范畴。另一方面,安全管理体系在实践中并没有完全落实。”
安全监管急需制度保障
事实上,旅游安全已经是旅游主体的法律责任。2013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该法以专门章节的形式规范旅游安全。《旅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旅游安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2016年9月,原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其中第22条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安全的日常管理。这些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星级酒店和甲级景区旅游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指导。关于旅游安全,文化旅游部党组成员李世宏表示,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产业。旅游安全需要群防群控,需要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的协同努力。然而,在一些基层地区,旅游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清。旅游、公安、交通、食品药品监管、质检、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尚未理顺。缺乏旅游安全权力和责任清单。当出了问题,每个人都想成为“甩手掌柜”。因此,郑向敏建议,当务之急是完善旅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严格控制和监管新增景区的新游戏设备,确保旅游业发展需要。郑向敏说,首先,应该完善旅游立法,为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和监督旅游安全提供法律依据。第二,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制度。例如,高风险体育运动引发的旅游安全事故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海上体育运动引发的旅游安全事故属于国家海事局监管。因此,迫切需要一个制度化的协调机制。最后,在执法层面,迫切需要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无缝合作。李梁毅的建议是,安全是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完善旅游安全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的同时,旅游业从业人员应重视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