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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旅行社经营管理,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保障浦北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浦北旅游局印制《旅行社经营“五必须”、“十不准”》,切实为了广大游客出游提供诚信安全的优质服务,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加快推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旅行社的经营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纠正高压局面,确保浦北旅游市场平稳有序,浦北旅游局印制了《旅行社经营五要素十禁令》,为游客旅游提供诚实安全的优质服务,全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加快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 五必须 "
1、必须悬挂旅行社营业执照
2、必须与游客签订标准旅游合同
3.必须向游客提供电子旅行路线
4、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5、必须与旅游运输公司签订旅游包机合同
“十号”
1、不准超出营业执照范围经营旅游业务
2、未取得导游资格不准被任命提供导游服务
3、不准组织游客前往有安全隐患的景区旅游
4、不准经营“不合理低价旅游”旅游产品
5、不准擅自改变合同进度
6、不准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和消费
7、不准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8、不准出租无合法经营资格的旅游运输车辆
9、不准陪同游客从事非法活动
10、不准擅自陪同游客组团、团体

资料来源:浦北旅游
▍审计局:何文彬
▍邮箱:qzlyw@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