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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3日,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昆明钱月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低价旅游费吸引游客到昆明、宝山、大理、普洱、西双版纳等地的商场购物,并从中收取高额“回扣”,金额巨大。4月4日,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举报线索移交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调查。接到报告后,市、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联合工作组。旅游支队、经济调查支队、西山分局等公安部门配合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自2016年以来,昆明钱月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毛某(男,47岁,重庆人)、股东王某(女,38岁,云南昆明人,毛某的妻子)与北京金世纪旅行社经理赵某(男,45岁,山西人)、深圳青年旅行社经理李某(男,29岁,辽宁人)和云南蔡赟宝玉商场牟阳(男,29岁)合作。来自云南大理的人)和大理匹罗格银店的王某(男,36岁,贵州人)以及数十家省市商场的其他相关人员,利用“低价群体”作为诱饵吸引游客到云南,并在指定商场消费后收取高额“回扣”,非法获利。


专案组民警对仟悦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搜查 特警队的警察依法搜查了钱月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金世纪旅行社和深圳青年旅行社等公司负责在当地招揽“低价游”和“零价游”,并将它们送到昆明。昆明钱月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游客后,以每位游客50-100元的不同金额贿赂了北京世纪旅行社和深圳青年旅行社的相关人员。旅游团在云南旅游期间,昆明钱月旅行社有限公司雇佣了卢某(女,37岁,云南昆明人)、周某(女,46岁,云南昆明人)和穆某(女,35岁,云南昆明人)等几名导游带旅游团到指定的购物商店购物,并按购物金额的一定比例从购物商店收受贿赂,从而非法牟利。
在对扣押的会计账簿和冻结的银行账户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后,现已发现犯罪嫌疑人毛谋谋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接收了280多个“低价集团”和“零价格集团”。他向上游旅行社的相关人员行贿130多万元,并从省内购物商店收受数千万元贿赂。

该案件涉及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普洱、迪庆和保山的数十家银器、玉器和茶叶商店。涉及北京、深圳等省外多家旅游公司的犯罪团伙已经形成,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
2018年6月8日,经过前期认真调查,昆明市公安机关同时在昆明、大理、西双版纳、普洱、腾冲、北京、深圳等地进行了统一网上抓捕,抓获了该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目前,第一批被举报逮捕的11名犯罪嫌疑人,如毛某某,因涉嫌非国家人员行贿受贿,经检察机关批准而被逮捕。此案的调查正在进一步进行。

成功侦破此案是昆明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就。这标志着昆明打击旅游犯罪的新阶段,对遏制旅游犯罪、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具有深远意义。